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
為貫徹落實2023年中央1號文件部署要求,更好保障和實現農戶承包經營權益,促進土地資源優化配置,提高耕地利用效率,現就做好解決承包地細碎化試點有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緊扣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係這一主線,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以更好保障和實現農戶承包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豐富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的有效實現形式,探索解決承包地細碎化的路徑辦法,進一步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製度。
各地組織開展解決承包地細碎化試點,要堅持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充分發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籌協調、組織服務等功能作用,合理分配收益,妥善化解矛盾,防範經營風險。要堅持農戶家庭承包經營基礎性地位,切實尊重農民意願,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把選擇權交給農民,加強示範引導,不搞強行推動,不得損害農民權益。要堅持最嚴格耕地保護製度,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二、穩妥做好試點組織
(一)科學選擇試點範圍。綜合考慮地形地貌、灌溉條件、作物品種等因素,優先在群眾意願高、基層組織強、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紮實的平原、淺丘地區開展試點。擬開展試點的村組,應當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組織開展試點。
(二)因地製宜探索路徑。采取“承包權不動,經營權連片”方式解決承包地細碎化,具有風險小、成本低、易操作、能回溯等優勢,鼓勵各地采取這一方式結合農田建設、土地整治等項目組織實施。對於多數農戶仍直接耕種承包地的,可以探索將農戶承包地經營權集中,實現按戶連片經營,解決耕種不便等問題。對於多數農村勞動力已經轉移到二三產業的,可以探索設置承包農戶按戶連片經營的自種區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集中連片經營的租種區等方式,滿足不同主體解決承包地細碎化的多元需求。要結合村組實際製定試點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實施路徑、進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
(三)規範履行工作程序。試點地區要做好調查摸底、宣傳動員、擬定方案、民主決議、組織實施、總結驗收等工作,確保試點任務規範有序完成。要保證程序合規、農戶認可,做到政策解讀到戶、征詢意願到戶、信息核實到戶、簽字確認到戶。要加強檔案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實施方案、地塊示意圖、農戶簽字確認記錄、流轉合同等資料應嚴格歸檔管理,為保障農戶權益提供支撐。
(四)強化信息技術支撐。充分利用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成果,為開展解決承包地細碎化試點提供信息技術支撐,探索建立“以圖查地、以圖管地”機製,實現承包地經營權信息明晰可查。在打破田壟界限、土地集中連片後,要確保能依據確權數據回溯承包地塊空間位置、麵積,保障農戶土地承包權益不受損。
(五)及時做好總結驗收。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形成製度成果,做好轉化推廣。要認真開展走訪調查,深入了解試點工作中農民群眾是否滿意、是否受益。
三、嚴格落實政策要求
(一)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落實好中央關於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政策要求,堅決防止借解決農戶承包地細碎化之機搞打亂重分。對於農戶自願采取互換土地承包經營權解決承包地細碎化的,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書麵合同,向發包方備案,並及時變更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二)科學合理分配收益。通過解決承包地細碎化新增的耕地和收益應當嚴格管理,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依規通過民主協商自主調節利益關係,做到合理分配、規範使用。
(三)規範土地流轉行為。土地集中連片後,如統一對外流轉,應當有農戶書麵委托書,並引導通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等公開進行。對於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要嚴格落實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防範製度。
四、切實加強工作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部門要牽頭建立健全協調推動機製,切實加強對解決承包地細碎化試點工作的指導,結合實際研究製定具體措施,組織開展好試點。
(二)強化政策支持。要有效發揮政策集成效應,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將符合條件的試點地區納入土地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等項目支持範圍。
(三)強化風險防控。要及時研判試點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矛盾,做好風險防控預案,妥善解決農民群眾關心的問題,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安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部門每年12月底前要將試點進展情況報農業農村部,重大事項及時報告。
農業農村部
2023年7月1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