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關於開展2024年上半年
南繁產業用電成本支持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農業農村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降低重點產業用電成本實施方案(試行)》(瓊財建〔2024〕179號)和《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2024年重點產業用電成本支持資金申報工作的函》(瓊發改便函〔2024〕1389號),現將2024年上半年南繁產業用電成本支持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主要支持從事南繁種業生產、科研、服務等活動的農業企業。其中,從事種子(苗)生產活動的企業應具備農作物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生產(經營)許可證。同時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2023年農業企業種業營業收入超過500萬元(含,下同),且納入《海南省南繁產業統計監測製度》範圍;或申報時2024年企業種業營業收入超過500萬元。
(二)農作物種業企業和水產種業企業的2023年用電量超過10萬千瓦時或申報時2024年用電量超過10萬千瓦時,畜禽種業企業的2023年用電量超過20萬千瓦時或申報時2024年用電量超過20萬千瓦時。
(三)在海南省登記注冊的市場主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無違法犯罪記錄且未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和信用中國網經營異常名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二、支持標準
(一)用電成本支持
根據企業2024年1-6月實際生產經營用電量(生產經營用電指按照工商業用電或農業生產用電類別執行的電價標準,不含企業居民生活用電類別的用電量,不含企業自發電量),按照0.15元/每千瓦時的標準對企業用電成本予以支持。單個企業年用電成本支持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高可靠性費用支持
對2024年內新增雙(多)電源或在原有雙(多)電源基礎上辦理增容(以線路、設備實際投產時間為準),並繳納對應高可靠性費用的企業,一次性予以50%的資金支持。
三、申報材料
(一)《海南省南繁產業用電成本支持資金申報表》(附件1)或《海南省南繁產業高可靠性費用支持資金申報表》(附件2)。
(二)會計事務所出具2023年或申報時2024年企業種業營業收入專項審計報告(審計報告需在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備案)。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關聯企業不得聯合申報。
(三)用電量證明或繳費憑證。
1.農作物種業企業和水產種業企業2023年用電量超過10萬千瓦時(含)或申報時2024年用電量超過10萬千瓦時(含)用電量證明,其中提供2023年用電量超過10萬千瓦時(含)的同時,需再提供2024年申報時用電量證明。
2.畜禽種業企業2023年用電量超過20萬千瓦時(含)或申報時2024年用電量超過20萬千瓦時(含)用電量證明,其中提供2023年用電量超過20萬千瓦時(含)的同時,需再提供2024年申報時用電量證明。
(四)申報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五)從事生產活動的企業需提供相應的生產經營許可證。
(六)申請高可靠性費用的還需提供高可靠性繳費憑證以及電網公司出具的送電憑證。
(七)真實性負責聲明書(附件3)。
(八)其他相關材料。
四、申報時間及流程
(一)申報時間
企業申報時間為2024年7月1日—20日,市縣農業農村局需8月5日前初審完畢,並從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服務係統(以下簡稱海易兌平台)上報省農業農村廳。
(二)申報流程
按照企業申報、市縣初審、省級複核、公示撥付四個步驟開展工作。資金的申報審核在“海易兌平台”上操作。
1.企業申報。符合支持的企業在“海易兌平台”注冊登錄,在規定時間內在線提交申報材料。
2.市縣初審。市縣農業農村局通過“海易兌平台”對申報資料和現場進行核實。符合條件的做出初審意見,並按規定時間上報省農業農村廳,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予以退回。在規定時限內,申報企業可補充完善申報材料後重新提交。
3.省級複核。省農業農村廳對申報材料進行複核,並將直供電用電量發送海南電網核實;同時,向有關部門發函對申報企業名單等事項進行查重。
4.公示撥付。複核結果將在省農業農村廳門戶網站和“海易兌平台”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省農業農村廳按相關程序向省財政廳申請資金下達後,核撥到企業銀行賬戶。
六、其他要求
(一)請各市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做好用電成本支持政策宣傳,擴大政策的知曉率,發動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請於7月5日前將市縣審核員名單(附件4)報送至省農業農村廳計財處郵箱hiagrijc2008@163.com。
(二)涉及轉供電的企業申報時需提交供電主體出具的各月份電費清單(蓋供電主體單位公章)及能準確體現用電量的繳費發票(發票上的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須與申報單位納稅人識別號一致)。
(三)企業申報時,應仔細閱讀有關填寫說明,並按要求認真填寫,務必完整、準確、真實。在向省農業農村廳申報後,請勿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等其他行業主管部門重複申報,重複申報將不予受理。嚴禁弄虛作假騙取財政專項資金,一經發現將依法追回資金,不再享受此項支持政策。
(四)審核單位及其人員要嚴格遵守廉潔紀律,認真做好資金申報、審核及兌付等工作。
(五)申報企業、市縣主管部門在申報、審核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我廳、海南電網公司的相關部門聯係。
七、聯係方式
省農業農村廳農作物、畜禽種業聯係人及電話:吳文碟,0898-65382968
省農業農村廳水產種業聯係人及電話:趙光軍,0898-65227208
海南電網公司電量核實聯係人及電話:朱釗,0898-65208171
海南電網公司高可靠性費用核實聯係人及電話:王斌,0898-6575084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