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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標    題:關於開展海南省南海育才項目第三批申報評選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號:00823234-0/2023-00576
  • 主題分類:
  • 發文機關: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2-03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2023-02-03
  • 主 題 詞:
  • 文件狀態:有效;
  • 效力說明:

關於開展海南省南海育才項目第三批申報評選工作的通知

更新時間:2023-02-03 14:46:27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於開展海南省南海育才項目第三批申報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加大本土人才培養力度,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經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同意,計劃於2023年開展海南省南海育才項目第三批申報評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拔數量

選拔培養對象300人。其中:南海創新人才50人,南海創業人才100人,南海工匠100人,南海鄉土人才50人。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申報對象應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強烈的事業心和不斷創新的科學精神;

2.全職在瓊連續工作並在瓊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2年以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入選後能全職在瓊連續工作5年以上(創業類人才可不要求全職在瓊工作);

(二)核心條件

1.南海創新人才:應有較高的專業知識水平或較強的自主創新能力;在相關行業中具有較高聲望,學術成就突出,為行業所公認;科研學術水平達到國內先進,能夠發揮領軍作用;具有成長為國家級人才項目人選的潛力。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下同)。

2.南海創業人才:應是在海南創辦企業且企業實質性運營,為企業主要負責人;擁有本企業的主要產品的核心技術或自主知識產權,本企業技術與產品屬於我省重點支持發展領域,並具有較好的產業化開發潛力,能帶動相關產業發展,企業具有較好經營業績和成長性。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下。

3.南海工匠:應長期堅守在一線工作崗位,並技術高超,或有被社會公認的絕招絕技;在傳技帶徒、組織攻關、培養人才等方麵業績顯著,在參加或指導技能競賽方麵取得優異成績;立足崗位,在參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方麵作出貢獻。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下。

4.南海鄉土人才:應立誌奉獻鄉村振興事業,紮根農村基層,從事鄉村產業發展3年以上,發揮示範和引領作用,帶動當地發展。年齡在55周歲及以下。

已入選國家級人才項目(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百千萬人才工程等)的人選以及入選我省“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劃”“百人專項”“千人專項”“創業英才培養計劃”“南海係列育才計劃”等人選,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參評南海育才項目。

三、選拔程序

(一)個人填報

2月20日前,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可登錄海南自貿港人才工作網(https://www.zmgrc.gov.cn)下載填寫申報書,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提交所在單位或所屬市縣行業主管部門。每人隻能申請一個培養類別,且申報所用的成果或項目等隻供一人申報使用。

申報材料報送時要膠裝成冊(一式兩份),具體包括:

1.《申報書》(附件1、2、3、4中一個),需提供紙質版和Word版,並刻光盤(以“所在單位+申報人姓名”命名)。

2.申報對象身份、學曆、科技成果、所獲獎勵或榮譽、勞動合同、社保等相關佐證材料。

報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如確需要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須按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報送。

(二)單位推薦

2月28日前,申報對象所在單位或所屬市縣行業主管部門對申報人的資格條件、申報材料真實性、完整性及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等進行審核,並填寫申報彙總表,按隸屬關係提交市縣黨委組織部(人才發展局)或省直行業主管部門。

(三)部門審核

3月12日前,市縣黨委組織部(人才發展局)或省直行業主管部門作出審核意見後,按申報項目提交受理部門,同時報送申報彙總表。

(四)受理審核

3月31日前,省級各項目受理部門對申報人選進行受理審核。其中,各省直行業主管部門按歸口負責南海創新人才受理審核工作,省委人才發展局負責彙總;省科技廳負責南海創業人才受理審核工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南海工匠項目受理審核工作;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南海鄉土人才受理審核工作。

(五)組織評審

4月,省委人才辦按規定程序委托第三方對申報人選進行評審、考察,嚴格按照標準,提出初步建議人選。

(六)人選複核

5月初,省委人才辦組建專家組對初步建議人選進行複核,並在征求政法委、環保、稅務、公安等部門意見基礎上,形成建議人選名單。

(七)公示發布

5月中旬,省委人才辦將建議人選名單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後按程序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審定後,落實相關支持政策。

四、培養舉措

南海育才項目培養周期為5年,實行“五年兩次(期中、期滿)”跟蹤考核,期中考核合格以上的繼續培養,期中、期滿考核優秀的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人才項目計劃。在培養周期內,培養對象享受以下培養支持舉措。

(一)南海創新人才

給予南海創新人才每人50萬元人才支持經費;發揮省人才創新創業投資基金等政府投資資金作用,按市場化方式支持創新創業;支持承擔省級科研項目;支持協助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社會科學基金等項目申請項目及經費,支持申報參評國家級人才項目。

(二)南海創業人才

給予南海創業人才每人30萬元人才支持經費;發揮省人才創新創業投資基金等政府投資資金作用,按市場化方式支持創新創業;支持申報參評國家級人才項目。

(三)南海工匠

給予南海工匠每人30萬元人才支持經費;支持領辦技能大師工作室;鼓勵支持參加國內外技能大賽。

(四)南海鄉土人才

給予南海鄉土人才每人15萬元人才支持經費;發揮省人才創新創業投資基金等政府投資資金作用,按市場化方式支持創新創業;優先納入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計劃。

上述人選經培養入選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等重大國家級人才項目人選的,直接納入省委聯係服務重點專家,加強聯係服務。

五、其他事項

(一)第三批申報評選工作在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省委人才辦統籌協調,省委人才發展局、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二)堅持歸口、屬地雙重管理和服務原則,落實首問負責製。各市縣、省直各單位、各重點園區以及中央駐瓊單位、科研院所、研發機構等要高度重視南海育才項目申報工作,主動做好本地區、本係統、本部門宣傳發動和人才推薦工作,其中:各市縣負責對本轄區範圍內各類單位的宣傳發動和人才推薦工作,省直各部門負責所屬行業領域當中企事業單位、中央駐瓊單位、科研院所等的宣傳發動和人才推薦工作,各單位做好本單位的宣傳發動和人才推薦工作,確保人才應知盡知、應報盡報。特別要關注“4·13”以來在瓊新設的中央駐瓊單位、總部企業、科研院所、研發機構等引進的人才,動員其積極參評。

(三)申報評選、培養、考核等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媒體、社會等方麵監督,過程中有個人、單位出現違法違紀或環保、納稅、誠信、工作調離海南等方麵問題的,視情況取消培養資格,並退回已領取培養經費,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申報截止時間:2023年2月20日17:00。

(五)聯係方式

1.省委人才發展局

聯係人:張文,聯係電話:0898—66235925

2.省科技廳

聯係人:劉佳檬,聯係電話:0898—65334505

3.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聯係人:王明磊,聯係電話:0898—65362103

4.省農業農村廳

聯係人:翟朝增,聯係電話:0898—65327471



附件1:海南省南海育才項目南海創新人才申報書

附件2:海南省南海育才項目南海創業人才申報書

附件3:海南省南海育才項目南海工匠申報書

附件4:海南省南海育才項目南海鄉土人才申報書

附件5:市縣、部分行業部門申報書報送地點及聯係電話

附件6:申報彙總表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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