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定種植業發展的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發展節水農業和設施農業的相關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與運銷,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擬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係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分析市場動態,對農產品生產、需求、銷售情況進行預測;承擔農產品市場信息調研、統計、收集、分析和發布,指導農業經濟信息體係建設;指導實施農作物資源保護和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指導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及市內進出境植物檢疫的有關事宜;組織開展農業資源區劃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教育和技術推廣;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組織各類農產品交易會。擬定南繁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處理南繁管理的日常事務;負責監督南繁植物檢疫、種子生產、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等事項。